破產後拎強積金 for Dummies

至於市民關注的強積金對沖事宜,政府已表明下個立法年度將會修例落實取消對沖安排,長遠而言將有助增加打工仔累積強積金的金額。

破產對工作的影響 產強積金

根據《破產條例》的條文,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破產人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(中英文各一份)上刊登公告。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破產人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,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。法例並無列明該記錄可從上述登記冊移除。

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「合理需要」,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。所謂「合理需要」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、教育、醫療、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。

監管機構的角色:在商業破產保護程序中,通常有一個監管機構(例如破產管理人或法院)來監督企業的財務和重組過程,確保程序的公平性和合法性。

破產期通常為四年,期間破產人的收入扣除由破產管理署計算的基本生活費用,餘款均會用作還債。破產期內,破產人只能開立一個儲蓄戶口,不能購買物業、汽車及乘搭的士,亦不能再為已購買的人壽保險作出供款。

破產的名冊是公開的。了解您的破產紀錄將會在登記冊查冊的數據庫中被記錄,以及大眾均可查閱這些信息。

*合資格客戶須於提取貸款後至大新銀行存入現金回贈當日,仍然持有有效之貸款戶口、還款戶口及相關大新儲蓄或往來戶口,並一直維持良好之還款記錄及正常運作。

了解是什麼原因導致破產 – 香港的個人破產大多是由消費習慣造成的。如果這是財務困難的成因,那麼就需要學習如何管理好個人財務。

在破產期間,破產人的所有消費將會受到嚴格的監管,而非必要的開支將會被禁止,例如非必要地乘搭的士。同樣地,保險產品並不算是生活必需品,因此在破產後希望購買新保單,基本上是不會被允許的。

如僱主未有作出供款 ,受託人*會按法例要求向積金局報告(臨時僱員除外)。積金局收到報告後會採取執法行動 ,為受影響僱員追討欠款。

要開始申請破產程序,破產人需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「債務人破產呈請書」及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」。相關表格和費用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和查閱。

影響信用評級:破產保護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評級產生負面影響,限制其未來的借貸和金融活動。

暫停追討行動:一旦商業破產保護程序啟動,債權人通常無法對企業進行追討或訴訟行動。這為企業提供了喘息的空間,以著手進行重組和修復。

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

Comments on “破產後拎強積金 for Dummies”

Leave a Reply

Gravatar